::::::: M E N U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創新育成中心進駐申請要點
符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產學合作要點之合作業者或符合中華民國境內中小企業認定標準者或符合本所育成中心專長領域與培育目標之農企業,其技術成品具創新性且具雛形者及國、內外自然人。(自然人之申請案獲准後,應於進駐後一年內完成公司設立之法定程序)均可提出申請。
每一申請人之申請結果,將由本中心於該申請案正式建案日起三十天內書面通知。未獲通過之申請案,申請人於一個月內得提出申覆一次。經申覆後仍未獲通過者,其申請文件得全部退還,但半年內不得再提出類似申請案。
Copyright © 201000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 創新育成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71246 台南縣新化鎮牧場112號 / TEL:(06)5911-211 分機340 / FAX:(06)5912-695http://incubator.tlri.gov.tw / 最佳瀏覽解析度1024 x768、支援瀏覽器IE 6.0、Firefox 2.0以上